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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看法】第六期——动火宁静篇

宣布时间:2024-03-30浏览人数:

  腾博会官网法务中心法制宣传专栏简介:

  本专栏致力于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普及执法知识,提高集团员工法制素养,提升集团及各子企业合规治理水平,推动全集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期专栏为第六期,主题为:动火宁静篇

  

  动火作业简介

  (一)什么是动火作业及危害

  动火作业是指进行可能爆发火花、火焰和酷热外貌的临时性作业。常见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热切割)、电钻、砂轮、喷灯等。

  动火作业如不规范治理,极易导致火灾甚至是爆炸事故。动火作业主要危害有:

  1.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易引起触电事故

  3.易致人员灼伤

  4.爆发有害的气体和烟尘

  5.光辐射作用引起眼部和皮肤损伤

  (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作业前必须治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审批人需到现场核查是否切合动火作业条件,包括:

  现场是否保存易燃易爆物质、是否保存高处作业、是否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动火作业工具是否宁静、线路是否正确连接等。确认切相助业条件后制作、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张贴或悬挂在动火作业现场显眼位置。

  (三)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依据现场情况与作业条件,动火作业可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22.jpg

  (四)动火作业人员资质检验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及格后持证上岗方可作业,人证相符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才华作业。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宁静生产知识和治理能力考核及格信息盘问平台》(http://cx.saws.org.cn/),可盘问证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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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动火作业相关适用执法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凭据划定事先治理审批手续,接纳相应的消防宁静步伐;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宁静划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宁静操作的划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划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宁静划定,冒险作业的,尚不组成犯法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治理部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划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宁静治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宁静步伐的落实。

  三

  操作指南及罚则解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2月6日下发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宁静操作指南》,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规范操作。

  第6.3.1条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接纳其他有效宁静防火步伐,在动火部位四周应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备及;ぞ嗬胗η泻舷铝斜曜迹

  灭火器的配备标准

项目
固体物质火灾
液体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气体火灾
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っ婊╩2/A)
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っ婊╩2/B)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合
3A
50
89B
0.5
牢固动火作业场
3A
50
89B
0.5
临时动火作业点
2A
50
55B
0.5
可燃质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合
2A
75
55B
1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2A
75
55B
1
自备发电机房
2A
75
55B
1
变配电房
2A
75
55B
1
办公用房、宿舍
1A
100
-
-

  第6.3.1条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对违法行为《消防法》罚则如下:

  1.对消防设施的设置的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规则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纠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睿

   。ㄒ唬┫郎枋⑵鞑幕蛘呦滥静标记的配置、设置不切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坚持完好有效的;

   。ǘ)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ㄈ┱加谩⒐H⒐乇帐枭⑼ǖ馈⒛静出口或者有其他故障宁静疏散行为的;

   。ㄋ模┞裱埂⑷φ肌⒄诘蚕鹚ɑ蛘哒加梅阑鸺渚嗟;

   。ㄎ澹┱加谩⒐H⒐乇障莱低ǖ,故障消防车通行的;

   。┤嗽泵芗『显诿糯吧仙柚糜跋焯由兔鸹鹁仍恼习锏;

   。ㄆ撸┒曰鹪忠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实时接纳步伐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 ?。

  2. 灭火器的配备标准的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合使用缺乏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并对其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3. 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规则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组成犯法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 ?睿

   。ㄒ唬┲甘够蛘咔苛钏宋シ聪滥静划定,冒险作业的;

   。ǘ)过失引起火灾的;

   。ㄈ┰诨鹪直⒑笞枥贡ň,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实时报警的;

   。ㄋ模┤怕一鹪窒殖≈刃,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ㄎ澹┕室馄苹祷蛘呶痹旎鹪窒殖〉;

   。┥米圆鸱饣蛘呤褂帽幌谰仍共榉獾某『稀⒉课坏。

  四

  企业动火作业宁静生产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

  企业单位要结合宁静生产执规律则、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宁静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四个明确“:

  1.明确牢固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规模;

  2.明确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要求;

  3.明确动火作业治理部分和作业票证审批责任人;

  4.明确动火作业各环节的宁静治理要求和个角色的宁静治理职责。

  (二)落实宁静培训

  每年按期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动火作业宁静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包管作业人员具备须要的动火作业宁静知识,熟悉动火作业的规章制度和宁静操作规程,掌握主动火的宁静操作技术,了解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步伐。同时,建议外包单位签订动火作业宁静允许书,明确约定需接纳的具体步伐,如不到位或因此爆发严重结果的责任担负。

  (三)强化现场管控

  1.动火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在明显处张贴宁静警示标记及职业危害见告卡。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空戴好专用防护事情服、防护面罩、宁静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如涉及高处进行动火作业,还应宁静绳、宁静网等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2.动火作业中,应设置专人监护,包管设备及线路的绝缘性能,检查作业区15米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现场应配备须要的消防设备设施。

  3.动火作业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和残留物,监护人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能离开。

  (四)增强审批治理

  1.严格资质审核,动火作业审批人员姚增强对动火人员的资质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宁静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落实现场核查,各企业宁静治理部分应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各项审批环节是否切合宁静治理要求,是否与宁静治理制度相符。

  (五)强化宁静监管

  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全面排查动火作业宁静隐患,攻击动火作业宁静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应加大对无证动火、无审批动火、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等情绪的处分力度。同时还要按期对现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和排查,如不切合要求实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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